維護公共電視的自主性 是為了給孩子一片純淨的媒體空間/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 謝國清
去年底立法院凍結公共電視九十七年度預算,並對九十八年度預算施以附加決議,要求未來『公視』執行任何計畫,必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同意後始能動支,此消息一出,令許多人譁然。
『公共電視』絕對是眾多媒體中,讓許多家長與教師能放心讓孩子收看的少數頻道之一,因為『公視』所製播的兒童節目比起其他商業電台所製播之同類型節目,其品質相對優良許多。除這些優良兒童節目外,『公視』並會針對各種教育及公共議題,採取深度報導,並錄製成紀錄片,這些作品也經常成為教育工作者喜歡使用的公民教材,而這些影片與節目都不是高收視率與大眾化的節目與影片,但『公視』幾乎是不計成本的投入製作,這其中最關鍵的因素就是『公視』並非商業電台。
面對眾多以商業為導向的媒體,沒有商業色彩的『公視』,其財源是非常重要的,她無法光靠一般民眾捐贈,尚需國家財源的大力挹注;而財源的穩定才能使『公視』能穩健發展,也才能製播出優良的作品,因此,需要國家透過法律給予保障,而不是每年需要面對立委刪減預算的壓力,而造成員工心中的憂慮。
此外,除一般性節目外,『公視』也經常針對一些教育或公共議題深入討論,而這些議題有時會造成當事人或當局的壓力,但它卻是教育及社會進步的動力之一,因此,『公視』必須超然於政黨與外界壓力之外,所以應立法予以保障,而非透過審預算及各種行政手段給予箝制;因此,立委諸公應該從立法面向,設計出一套由全民監督的機制,方能使『公視』的發展符合公義性質,並能長期正向發展,而使得台灣社會也能因此正向發展。
最後,『公視』製播出的好作品應善加利用,許多老師與家長找不到好的教材,好的影片則是最能引人目光並成為最佳的教材,所以立委諸公以及『公視』當局應設法讓這些好作品被廣泛利用,並且是便宜甚至免費的提供給教育現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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