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台的過去、現在、未來/客台新聞部員工 陳君明
流浪的客台,媒體腳色的混亂
自2003年7月,行政院客委會以業務費委託民間電視公司,經營客家電視以來,客家電視頻道,總共歷經了三個公司,台視、東森、公視,而在客家電視頻道的工作人員,有大部分也隨著在這三家公司裡「跳槽」,以商業為主的台視、東森,講求的是商業利益,接手客家電視頻道,為的就是利益,也因此在營運成本上能省就省,對於業主客委會,也是能褒就褒,絕不唱反調,而站在新聞從業人員的角度來看,矛盾自然出現,不能就事論事,不能如實報導,這樣還是新聞嗎?外界也會有一股聲音,客家電視總是報喜不報憂,難以令人信任。因此在客家電視頻道的工作人員,往往在專業自主和老闆(商業電視台或客委會)的交辦中掙扎,也產生扮演角色的混亂。
誰的客家電視?
也因此,客家電視的定位,往往被各界提出討論;客家電視由於是客委會的業務,以招標的方式,委託民間電視台經營,因此,就行政院客委會的思考,這個轄下業務,理所當然要配合客委會的政策方向,甚至由客委會主導客家電視的製播。但是矛盾的是,各界又期待它應該是,中立自主的專業媒體,使得每逢選舉,客家電視台的政黨屬性,又會成為話題之一,惡行循環下,客家電視台永遠被貼上政黨的標籤。
「流浪」看似浪漫 卻毫無累積
客台成立五年來,歷經了三個電視公司,前三年到了年底,許多員工都要面對「我第二年的工作還有嗎?」的徬徨,而客家電視那幾年的1月到3月,也必定是重播再重播,這幾年的節目往往是急就章的規劃與製作,為客家累積出什麼東西,是令人狐疑的。到了公視基金會後,年初可能都在規劃製作著今年、明年甚至後年的節目,讓客家電視得以從長遠或永續的概念來思考與規劃。
客台加入公廣 成績有目共睹
自客家電視由公視基金會接手辦理後,成績可謂有目共睹,無論是大小金鐘獎從早年的入圍兩、三項到今年入圍23項,又或是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的兒少優質節目推薦,在2008年有高達12個節目獲得推薦,其中更有4個節目獲得五顆星推薦(以往最高僅四顆星)等,在在顯示客家電視在這一、兩年逐漸做出眾人肯定的優質節目,而這些卻是以往商業台所無法做到的。
| (大小)金鐘獎 | 新聞獎項 |
| 入圍 | 得獎 | 入圍 | 得獎 |
2004(台視) | 1 | 0 | 0 | 0 |
2005(台視) | 5 | 0 | 1 | 0 |
2006(東森) | 10 | 3 | 0 | 0 |
2007(公視) | 3 | 2 | 2 | 1 |
2008(公視) | 23 | 5 | 6 | 5 |
開設公眾節目 落實媒體近用
2007年起,客台為落實媒體近用權,在節目中更開闢了公眾近用類,除了有轉播全國各地社區活動的《風神舞台》,希望客家鄉親能運用這個舞台,感受自己是電視的主人,更希望這個節目能讓社區社團的成果,能因此多一個表演空間與舞台,並與其它社團分享與交流。
風神舞台
| 場次 | 時數 |
2007 | 63 | 159 |
2008 | 52 | 123.5 |
客家電視台更製作了一個公民議會概念的節目,《村民大會》,以提供一個公共政策對話的空間,自開播700多個日子裡,《村民大會》跨足到13個縣市50個鄉鎮,將麥克風送到村民的手哩,不論是海拔2200多公尺的高山,或是海邊的漁村,深入各個名不見經傳的村莊,留下《村民大會》的身影,讓許多為主流媒體所遺忘或漠視的地方議題,在客台的《村民大會》得以發聲,更透過媒體的近用讓更多的人,了解事實的真相引起共鳴。
村民大會
| 村落開講 | 棚內開講 | 時數 | 參予人數 |
2007 | 20 | 32 | 52 | 3800 |
2008 | 30 | 22 | 52 | 4400 |
除此之外,客家電視更到北中南東等地,和觀眾面對面的座談方式,讓觀眾可以了解客家電視,監督客家電視,提供客家電視的製作團隊,對於電視節目的看法或建議,而這也是其他電視台不曾有過的。
傾聽觀眾的聲音座談會
| 場次 | 人數 |
2007 | 8 | 211 |
2008 | 7 | 307 |
客家電視應監督族群政策
族群媒體除了讓族群擁有被保障的發聲及近用權外,更重要的就是監督的責任,在一般主流媒體較少關心族群政策下,族群媒體可以說是唯一會關注族群政策的,而政府在近幾年才發展的客家政策,其實都仍在摸索階段,怎樣對客家才是好的,怎樣才能對多元族群有所貢獻,有監督才有進步,能有一個獨立自主、不受干涉的公共媒體擔負起監督的角色,對客家族群發展絕對是好多於壞。
客委會媒體政策 憂喜參半
行政院客委會在2008年10月初正式提出「客家基本法草案」,其中的第15條「政府應保障客家傳播及媒體近用權,辦理及評鑑客家電視及全國性客家廣播電台。」,從條文中,我們欣喜的看到,政府以法案的方式保障客家傳播及媒體近用權,然而該條文後半段卻又有模糊的解釋空間,未來客台或全國性客家廣播電台會不會和現在的情形差不多,仍是政府編列業務費,委託給公共電視基金會製播,甚至條文中所謂的評鑑,是如何的評鑑法,語焉未詳,甚至連媒體應有的獨立自主,也隻字未提。
獨立建台 所費不貲
最近原住民文化傳播基金會即將成立,並營運原住民專屬的媒体機構,而行政院客委會主委也曾提出客家電視同樣以客家基金會的方式來運作,但客家電視若要要獨立建台,所需經費卻非目前每年約4億就足夠,資金、法律的完備都還有待克服。
預算改捐贈 公視法修法
而目前補足在公廣集團內的法條依據,可謂最經濟實惠的方案,如何透過修法讓客家電視台的經費能夠以捐贈的方式,來解決和採購法的衝突問題,並在公共電視法裡面以專章的形式,確定客家電視台的組織架構、營運模式及監督機制,確立客家電視台的法源,將是客家電視公共化的重要依據。